question-icon 工伤补偿中配偶的赔偿是怎么计算的?

我老公在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涉及到工伤补偿。我不太清楚在工伤补偿里,对于配偶这部分的赔偿是如何计算的,也不知道具体的计算标准和方法是什么,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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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配偶补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工伤补偿中,涉及配偶赔偿的主要是工亡待遇中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下面来详细解释相关情况。 首先来了解一下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概念。它是指职工因工死亡或者被鉴定为伤残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按照一定标准,向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支付的维持基本生活费用。配偶如果符合一定条件,就可以享受这部分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这里所说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举例来说,如果工亡职工生前月平均缴费工资是5000元,其配偶每月能领取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就是5000×40% = 2000元。但如果该职工生前还有需要供养的其他亲属,那么所有亲属领取的抚恤金之和不能超过5000元。 如果工伤职工并没有死亡,只是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并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这部分待遇并没有专门针对配偶的赔偿项目。但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工伤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生活困难,配偶可能会面临较大的经济压力,此时可以根据家庭具体情况,与用人单位协商相关生活补助等事宜。 综上所述,工伤补偿中配偶赔偿的计算主要依据工亡情况,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比例和本人工资标准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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