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行政诉讼举证倒置是多少条?
我在打行政诉讼的官司,听说有举证倒置这个说法,我想知道在法律里规定行政诉讼 举证倒置的是哪一条,这样我就能更好地应对诉讼,心里也有个底,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条文。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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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诉讼中,举证倒置是一项重要的规则。它的意思是,一般情况下在打官司时是谁主张谁举证,也就是谁提出了一个说法,谁就要拿出证据来证明这个说法是对的。但在行政诉讼里不一样,主要由被告(也就是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来证明自己的行政行为是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这一条文明确了行政诉讼举证倒置的规则。行政机关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时所依据的证据和规范性文件。比如说,行政机关对某企业作出了罚款的处罚,那么它就要拿出证据证明该企业确实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以及自己作出罚款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如果行政机关不能提供证据,那么法院就会认为它的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依据,很可能会判决行政机关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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