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怎样承担责任?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我们在婚姻期间有一些共同债务。现在不清楚离婚后这些债务该怎么承担,是一人一半,还是有其他的承担方式呢?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需要所欠下的债务。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这意味着,首先夫妻双方对于共同债务有共同偿还的责任。如果夫妻双方有共同财产,那么先用共同财产来偿还债务。当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或者夫妻双方的财产是各自所有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担这些债务。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比如收入水平、债务形成的原因等,约定各自承担的比例。 然而,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债务分担达成一致的协议,那么就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债务的用途等,以公平合理的原则来确定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债务份额。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债务分担有了约定或者法院作出了判决,这也只是在夫妻内部有效,对于债权人来说,他仍然有权要求夫妻任何一方偿还全部债务。一方在偿还全部债务后,可以根据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向另一方追偿自己多承担的部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