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国家赔偿金的确定的?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 关于国家赔偿金的确定,有一系列相关的法律规定。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是国家赔偿领域的基本法律。该法明确了赔偿范围,比如行政赔偿中,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侵犯人身权、财产权情形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刑事赔偿中,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侵犯人身权、财产权情形的,受害人也有权获得赔偿。 在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方面,对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例如,若公民被错误羁押了一定天数,那么其人身自由赔偿金就按照羁押天数乘以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来计算。 对于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在财产权损害赔偿方面,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规定赔偿;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同时,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对国家赔偿的具体适用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比如在一些复杂的案件中,如何准确认定损害事实、如何合理确定赔偿金额等问题,都需要结合具体的司法解释和实际情况来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