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在执行程序中,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是一个较为严谨的法律操作。下面从法律依据、适用情形以及具体流程等方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法律依据主要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这部规定为在执行程序中追加股东作为被执行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 其次,常见的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情形有以下几种。一是股东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这指的是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应该向公司投入一定的资金或财产,但实际没有投够或者根本没投。在这种情况下,根据上述规定第17条,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二是股东抽逃出资。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把自己投入公司的资金或财产偷偷拿走,这种行为损害了公司和债权人的利益。按照规定第18条,债权人可以申请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三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如果这个股东不能证明公司的财产和自己的财产是分开的,那么根据规定第20条,债权人可以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最后,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流程一般如下。第一步,申请人需要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要详细说明申请追加的事实和理由,同时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第二步,法院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法院会立案受理,并向被申请追加的股东送达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第三步,法院会组织听证。在听证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可以陈述自己的观点,提供证据,进行质证和辩论。第四步,法院根据听证情况和相关证据,作出是否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裁定。如果申请人或者被追加的股东对裁定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