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时怎样申请评残鉴定?


在交通事故受伤索赔的过程中,申请评残鉴定是确定赔偿金额的重要环节。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申请评残鉴定的步骤和相关要点。 首先是确定申请时间。一般来说,要在治疗终结后进行。治疗终结指的是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比如骨折患者,经过治疗后骨折部位愈合,医生认为不需要再进行特殊治疗,身体状况相对稳定了,就可以考虑申请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规定,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然后是选择鉴定机构。你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选:一是和对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二是请求交通管理部门委托鉴定机构;三是自行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但自行委托可能会在后续理赔过程中面临对方不认可鉴定结果的情况。这里的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是指经过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具备相关鉴定能力的机构。 接着是准备申请材料。通常需要携带的材料有:交通事故认定书;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等医疗资料,这些材料能反映你的受伤情况和治疗过程;本人的身份证明等。准备齐全材料可以确保鉴定过程顺利进行。 之后就是提出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选定的鉴定机构,并填写相关的鉴定申请表。鉴定机构在收到申请和材料后,会对其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会安排具体的鉴定时间和地点。 最后进行鉴定。在鉴定时,要如实向鉴定人员陈述受伤经过和目前的身体状况,配合鉴定人员进行各项检查。鉴定机构会根据相关标准和检查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鉴定报告。这个报告将作为你索赔的重要依据。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对方对鉴定结果有异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因此,在整个申请评残鉴定的过程中,要确保程序合法、材料真实准确,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