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是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申请劳动仲裁的相关内容。 首先,要明确劳动仲裁受理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只有在这些范围内的争议,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其次,要确定申请的时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在这个时效期间内,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然后是申请的流程。第一步,要准备好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此外,还需要准备好能够证明你主张的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第二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第三步,等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通知。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步,如果仲裁申请被受理,仲裁委员会会安排仲裁庭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都有权利进行陈述、辩论,并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最后,仲裁庭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仲裁裁决。 总之,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准备好相关材料,在时效内提出申请,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