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失业金的离职理由是什么?
我最近离职了,想申请失业金,但不清楚申请失业金对离职理由有没有要求。我是因为公司业务调整被辞退的,不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申请。我就想知道申请失业金都有哪些合适的离职理由,我这种情况符不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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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失业金时,合适的离职理由是很重要的,因为它关系到是否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失业金是为了帮助那些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劳动者在失业期间维持基本生活而设立的社会保障制度。简单来说,就是不是你自己主动不想干了,而是因为一些外部原因失去了工作,这种情况下才有可能申请失业金。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这里重点说一下“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它包含了多种情形。 比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就是说合同到期了,公司和你都没有续约,这种就属于非本人意愿。还有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像你这种因为公司业务调整被辞退的就属于这种情况,是符合要求的。另外,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也都在这个范围内。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样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所以,如果你所在单位和你本人已经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并且你已经办理了失业登记,还有求职的要求,那么你因为公司业务调整被辞退这种情况是可以申请失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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