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在异地要怎么鉴定?


医疗事故异地鉴定是指在医疗事故发生地之外的地区进行事故鉴定的过程。进行医疗事故异地鉴定,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医疗事故鉴定的概念。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对于异地鉴定的申请流程,通常和本地鉴定流程类似。一般情况下,医患双方可以共同委托异地的医学会进行鉴定。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患者也可以在进入诉讼程序后,向受诉法院提出异地鉴定的申请,由法院来委托异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在选择鉴定机构方面,要找具有合法资质的医学会或其他专业鉴定机构。比如,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异地鉴定可能面临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可能会涉及不同地区的医疗水平差异、鉴定标准的细微差别等。不过,国家对于医疗事故鉴定有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无论在本地还是异地,鉴定都要依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等规定来进行。所以,只要是合法合规的鉴定机构,都应遵循统一标准进行鉴定,以保证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