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的退休公务员不发生活费该如何仲裁?
我是一名刑满释放的退休公务员,现在相关部门不发生活费给我,我想了解这种情况下该怎么通过仲裁来解决这个问题,具体的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希望有懂法律的朋友能帮我解答一下。
展开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法律概念。对于退休公务员来说,生活费是保障他们基本生活的经济来源。而仲裁是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通常是由中立的第三方对争议事项进行评判和裁决。 对于刑满释放的退休公务员不发生活费这一情况,需要说明的是,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人事争议仲裁来解决,但对于生活费发放问题是否适用仲裁,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仲裁。但这里主要针对的是聘任合同相关争议。 而关于退休公务员刑满释放后生活费的规定,根据相关政策,退休公务员在服刑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刑满释放后,根据情况确定生活费发放。如果遇到不发生活费的情况,一般不通过仲裁途径解决。更合适的做法是先与原单位或者相关社保部门沟通,了解不发放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存在误解或者信息错误,通过沟通可能会解决问题。 若沟通无果,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十五条,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可以向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律师会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