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商标侵权?


商标侵权是指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避免商标侵权,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在商标设计阶段就要做好前期的检索工作。商标检索是指在申请商标前,对即将申请的商标是否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进行查询。通过商标检索,可以了解准备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从而降低商标注册的风险,避免使用可能侵权的商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所以,充分的检索工作能有效避免在后续使用中出现侵权问题。 其次,在商标使用过程中要规范使用。这意味着要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的商标图样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商标。不能自行改变商标的样式、字体等要素,也不能超出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商标。例如,如果商标注册的类别是服装类,就不能在食品类商品上使用该商标。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侵权行为。《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再者,对于授权使用商标的情况,要签订正规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如果是通过许可的方式使用他人的商标,必须与商标权人签订书面的使用许可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使用的期限、范围、费用等内容。同时,要按照规定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报商标局备案。《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最后,要建立商标监测机制。持续关注市场上是否有与自己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出现,以及商标的使用情况。可以通过专业的商标监测服务机构或者利用商标局的官方网站等渠道进行监测。一旦发现有侵权嫌疑的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如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以上措施,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商标侵权行为的发生,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