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级伤残赔偿金如何计算?


九级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在不同情形下有不同规定。 在工伤领域,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当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而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例如在湖南,九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均为8个月本人工资 。此外,工伤赔偿项目还可能包括医疗费(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符合相关目录和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单位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一定比例发放)、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原待遇不变)、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等。 在人身损害赔偿领域,赔偿项目包含多个方面。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则有不同计算方式。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交通费按实际发生费用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营养费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总之,九级伤残赔偿金计算较为复杂,要先确定是工伤还是人身损害等具体情形,再按照相应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准确计算。 相关概念: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于工伤医疗的补助费用。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的用于伤残职工就业安置的补助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