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折旧摊销额如何计算?


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是两个不同但又相关的概念,它们分别适用于不同类型的资产。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它们的计算方法。 首先是累计折旧,它主要针对固定资产而言。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会逐渐损耗,其价值也会随之降低,累计折旧就是用来核算这种价值减少的会计科目。计算累计折旧有多种方法,常见的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年限平均法是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公式为:年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值 - 预计净残值)÷ 预计使用年限,月折旧额 = 年折旧额 ÷ 12。例如,一台设备原值为10万元,预计净残值为1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那么年折旧额 =(10 - 1)÷ 10 = 0.9万元,月折旧额 = 0.9 ÷ 12 = 0.075万元。随着时间的推移,各月折旧额累计起来就是累计折旧额。 工作量法是根据固定资产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来计算折旧额的方法。公式为: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值 - 预计净残值)÷ 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比如一辆货车原值20万元,预计净残值2万元,预计总行驶里程为100万公里,本月行驶了1万公里,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20 - 2)÷ 100 = 0.18元/公里,本月折旧额 = 1 × 0.18 = 0.18万元,各月折旧额累计就是累计折旧。 双倍余额递减法前期折旧额较高,后期逐渐降低。年折旧率 = 2÷预计使用年限×100%,年折旧额 = 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年折旧率。不过在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要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例如,一项固定资产原值5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5年,年折旧率 = 2÷5×100% = 40%,第一年折旧额 = 50×40% = 20万元,第二年账面净值 = 50 - 20 = 30万元,第二年折旧额 = 30×40% = 12万元,以此类推,最后两年再平均计算。 年数总和法也是一种加速折旧方法,年折旧率 = 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年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值 - 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例如,固定资产原值30万元,预计净残值3万元,预计使用年限5年,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 = 1 + 2 + 3 + 4 + 5 = 15,第一年尚可使用年限为5年,年折旧率 = 5÷15×100%≈33.33%,第一年折旧额 =(30 - 3)×33.33%≈9万元。 接下来是累计摊销,它主要针对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一般采用直线法,公式为:年摊销额 = 无形资产原值÷预计使用年限,月摊销额 = 年摊销额÷12。比如一项无形资产原值为2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年摊销额 = 20÷10 = 2万元,月摊销额 = 2÷12≈0.167万元,各月摊销额累计起来就是累计摊销额。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了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处理原则和方法,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对无形资产的摊销也有相应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