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如何计算?

我最近涉及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业务,不太清楚消费税该怎么算。我委托了一家工厂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不知道具体的计算方法和依据是什么,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详细情况,好确定自己要缴纳多少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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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消费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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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理解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怎么算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什么是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指的是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如果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都不属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的计算方式分为从价定率、从量定额,以及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三种。 采用从价定率办法计算消费税时,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 =(材料成本 + 加工费)÷(1 - 比例税率),应纳税额 = 组成计税价格 × 比例税率。这里的“材料成本”是指委托方所提供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加工费”是指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委托方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包括代垫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 从量定额办法计算消费税时,应纳税额 = 委托加工收回数量 × 定额税率。比如啤酒、黄酒、成品油等应税消费品适用这种计算方式。 复合计税办法计算消费税时,组成计税价格 =(材料成本 + 加工费 + 委托加工数量 × 定额税率)÷(1 - 比例税率),应纳税额 = 组成计税价格 × 比例税率 + 委托加工数量 × 定额税率。像白酒、卷烟等就采用复合计税。 上述计算依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在实际操作中,委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如果受托方是个人,委托方须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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