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


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是一个在商业和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法律问题。简单来说,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 关于合同违约金的计算,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也就是说,如果合同里明确写了违约时要支付多少违约金,或者说明了违约金的计算方式,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例如,合同约定若一方延迟交货,每延迟一天需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那么违约方就需要按照这个标准来支付。 另一种情况是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约定不明确。在这种情况下,受损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因其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比如,因为对方违约导致你错过了一笔交易,损失了一定的利润,那么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这部分损失,但需要有相关的证据来证明。 不过,即使合同有约定违约金,当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时,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这里的“过分高于”,一般是指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比如,实际损失是10万元,但约定的违约金是20万元,这种情况下违约方就可以请求适当减少违约金。 在计算合同违约金时,首先要查看合同的约定,有约定按约定来;没有约定则根据实际损失来确定。同时,如果觉得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调整。在处理合同违约问题时,建议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