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保证期限已过诉讼时效该怎么算?

我之前给朋友的借款做了保证,现在发现保证期限已经过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是怎么计算的,会不会因为保证期限过了,诉讼时效就有不同的算法呢?很担心自己会因为这个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想弄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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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证诉讼时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保证期限,简单来说就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一个时间范围。在这个期限内,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过了这个期限,保证人就可以不用承担保证责任了。而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当保证期限已过,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对于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一般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也就是说,保证期限过了,并不影响主债务诉讼时效的正常计算。主债务诉讼时效还是按照上述的法律规定,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三年。如果在这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比如通过书面通知、起诉等方式,那么诉讼时效就会发生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如果债权人在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内没有主张权利,超过三年后再向法院起诉,债务人就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经审查如果认为诉讼时效确实已经过了,就可能会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所以,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都需要清楚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或者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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