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追缴是怎么计算的?
我之前工作的公司一直没给我交公积金,现在我打算让公司补缴。但我不知道公积金追缴金额是怎么算的,是按我工资的一定比例吗?还是有其他计算方式?我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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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追缴的计算方式涉及到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计算追缴金额的重要依据。一般来说,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调入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 其次,缴存比例也对追缴金额有影响。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计算公积金追缴金额时,公式为:应追缴公积金金额 = 职工本人月缴存基数 × 单位缴存比例 × 应缴存月数 + 职工本人月缴存基数 × 个人缴存比例 × 应缴存月数。例如,职工小李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均为8%,单位漏缴了小李12个月的公积金,那么应追缴的公积金金额 = 5000×8%×12 + 5000×8%×12 = 4800 + 4800 = 96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职工工资总额无法确定,一般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此外,在实际追缴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滞纳金等情况,具体规定各地可能有所不同,应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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