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伤一人误工费如何计算?
我开车不小心撞伤了一个人,现在涉及到赔偿误工费这一块。我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算,对方说他因为受伤耽误工作少赚了不少钱,可我也不确定他说的对不对。想知道在法律上,撞伤一人的误工费到底是怎么计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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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的计算需要根据伤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 首先是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要是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接着说收入状况,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打个比方,一个上班族每个月固定工资8000元,因为受伤请假3个月,单位扣发了这3个月工资,那误工费就是8000×3 = 24000元。 要是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比如,一个自由职业者过去三年收入分别是30万、36万、33万,平均每年收入33万,平均每月收入2.75万,误工5个月,误工费就是2.75×5 = 13.75万元 。 若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也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相关概念: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受诉法院所在地:就是受理该案件的法院所在的地区,其统计数据会作为计算无固定收入者误工费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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