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居住的房屋物业费如何收取?

我有套房子一直没住人,最近收到物业催缴物业费的通知。我不太清楚没居住的房子物业费该怎么收,是和正常居住的一样全额收取,还是有优惠政策呢?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物业费收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没有居住的房屋物业费如何收取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物业费的概念。物业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只要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就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 对于没有居住的房屋,有些业主可能认为自己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就不应全额缴纳物业费。但实际上,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包括对小区公共区域的清洁、绿化养护、安保巡逻等,这些服务并不会因为个别房屋未居住而停止或减少。所以,一般情况下,即使房屋没有居住,业主也需要缴纳物业费。 不过,部分地区出台了相关政策,对未居住房屋的物业费收取有一定的优惠。例如,有些地方规定未入住的房屋可以减免一定比例的物业费,具体减免比例和条件由当地政策或业主与物业协商确定。所以,业主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相关政策,或者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沟通,看是否能达成一个合理的缴费方案。 总之,没有居住的房屋物业费原则上是需要缴纳的,但可能存在减免的情况,关键在于当地政策和与物业的协商结果。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