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工资不给该如何要求赔偿?


当遇到辞职后工资不给的情况,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赔偿。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法律概念、索赔途径及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则是在某些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补偿费用。赔偿金是用人单位因违法行为给劳动者造成损害时支付的赔偿款项。 接下来看看索赔途径。其一,协商解决。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相应赔偿。这种方式比较简单快捷,能避免双方关系进一步恶化。其二,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理。他们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如果逾期不支付,还会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其三,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经济补偿等。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仲裁裁决,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四,提起诉讼。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总之,劳动者在遇到辞职后工资不给的情况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