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医疗事故该怎么维权?


当遭遇医疗事故时,以下是一些可以采取的维权途径和步骤: 首先,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证据是维权的关键,就好比是打官司的“武器”。这些证据包括病历、检查报告、处方、缴费凭证等医疗文件,它们能记录整个医疗过程和你的病情情况。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所以你可以依法要求医院提供这些资料。 其次,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你可以直接和医院相关部门沟通,提出你的诉求和赔偿要求。双方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谈,看能不能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这也是比较省时省力的一种方式。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和调解。《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需要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以明确责任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经医患双方同意,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托鉴定。 若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那么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做出公正的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并且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同时,可能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以确定医院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的程度等。 总之,遭遇医疗事故维权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需要你保持冷静,按照合法的程序和途径来处理,以最大程度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