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是怎么收取违约金的?
我最近签了份租房合同,里面有提到违约金相关内容。但我不太懂具体怎么收,担心之后要是出现违约情况,自己对这方面不了解会吃亏。想知道在不同情形下,比如提前退租、没按时交租等,违约金到底是怎么收取的,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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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违约金的收取方式,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租房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式,那么当一方出现违约行为时,就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执行。比如合同约定违约金为一个月租金,当租客提前解约时,房东就可以收取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或者约定按租金总额的一定比例(如20%)计算违约金,那就按照相应比例收取 。这是基于《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但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了损失,违约方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例如,房东提前收回房屋,租客另找房屋多支付的租金差价、搬家费用等合理费用都可要求房东赔偿。这依据的是《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 不过,即使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如果过高或过低也是可以调整的。一般认为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可认定为过高;过低则可能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或承租方因对方违约遭受的损失。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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