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人且车有保险公司的情况下该怎么赔偿?


在撞死人且车辆有保险公司的情况下,赔偿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交强险,它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商业三者险,则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的赔偿流程如下:第一步,及时报案。在发生撞死人的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向交警部门报案,并向保险公司报案。第二步,交警部门会对事故进行调查和责任认定。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划分各方的责任比例。第三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和理赔。保险公司会根据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和相关证据,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定损。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保险公司会直接进行赔偿。交强险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如果交强险的赔偿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那么超出部分将根据商业三者险的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商业三者险的赔偿金额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投保的保额来确定。第四步,如果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赔偿都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那么剩余的部分将由侵权人(也就是肇事司机)根据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赔偿的项目通常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则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总之,在撞死人且车有保险公司的情况下,赔偿问题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和保险合同的约定来处理。在整个过程中,肇事司机应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的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证据,以确保赔偿事宜能够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