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城中村拆迁如何赔偿房子和钱?


城中村拆迁涉及到对被拆迁人的房屋和相关权益的补偿,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 房屋补偿方面,通常是采取产权调换的形式,也就是给被拆迁人提供新的房屋来替代被拆除的房屋。补偿的房屋面积可能会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原有面积来确定,比如拆一还一,即被拆迁房屋面积是多少,就补偿相应面积的新房。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因为房屋的区位、性质等因素有所调整。 货币补偿则是按照被拆迁房屋的价值,以金钱的形式给予补偿。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评估一般会考虑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除了房屋价值的补偿外,还可能包括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搬迁费是用于补偿被拆迁人因搬迁所产生的费用,比如搬运家具、设备等的费用。临时安置费则是在被拆迁人自行安排临时住处期间,给予的费用补偿。根据该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如果被拆迁房屋是用于生产经营的,还应当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根据该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不同地区对于城中村拆迁的补偿标准和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补偿方案要以当地政府发布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为准。被拆迁人如果对补偿方案不满意,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如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