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出了医疗事故该如何赔偿?


当诊所出现医疗事故时,赔偿是一个涉及多方面法律规定和流程的问题。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医疗事故的定义。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在这种情况下,诊所作为医疗机构,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赔偿的流程通常是这样的。第一步是要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这一般需要经过专门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二步,如果鉴定结果确定为医疗事故,就进入赔偿协商阶段。医患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关于赔偿项目,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总之,在诊所发生医疗事故后,患者要通过合法的途径和流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确保获得合理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