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如何赔偿误工费?


在交通事故中,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它是一种对受害人实际收入损失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也对误工费的赔偿进行了明确规定。 误工费的赔偿计算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比如,您每月固定工资是5000元,因为交通事故请假两个月不能工作,单位扣发了这两个月的工资,那么您的误工费就是5000×2 = 10000元。您需要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工资条、银行流水等材料来证明您的收入情况和误工损失。 如果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例如,您是一名自由职业者,无法提供近三年平均收入的证据,而您从事的是餐饮行业,那么就可以参照当地餐饮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误工费。 在申请误工费赔偿时,受害人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来证明自己的误工情况和收入损失。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休假证明等,用以证明您因交通事故受伤需要休息误工;用人单位的误工证明,上面应注明您的工作岗位、工资收入、误工时间以及扣发工资的情况;工资条、银行流水等收入证明材料。只有准备充分的材料,才能顺利获得合理的误工费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