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没有签劳动协议该如何赔偿?


当公司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协议时,赔偿问题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下面为您详细解释赔偿的具体情况和法律依据。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用工之日”就是员工开始在公司正式工作的那一天。“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意味着如果公司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就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例如,小李月工资5000元,公司从他入职第二个月起未签合同,那么从第二个月开始,公司除了正常支付5000元工资外,还需额外支付5000元作为赔偿,即每月支付10000元,一直到满一年或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止。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简单来说,就是没有明确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职业稳定性有一定保障。同时,用人单位仍需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的双倍工资。比如,小张在公司工作了14个月,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公司需要支付小张从第二个月到第十二个月这11个月的双倍工资,之后则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赔偿是有仲裁时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如果员工知道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损害了自己权益,但在一年内没有申请仲裁,可能会面临仲裁请求不被支持的风险。 另外,员工在主张双倍工资赔偿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以证明自己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作的时间等情况。这样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时才能更有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