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复核程序要如何进行?


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它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目的在于确保死刑判决的正确性和公正性,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防止错杀和冤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在进行死刑复核时,最高人民法院会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庭会全面审查案件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以及诉讼程序等各个方面。具体包括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量刑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等进行严格审查。 复核过程中,合议庭会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经过复核,如果认为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裁定予以核准;如果认为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裁定;如果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会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如果认为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也会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如果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同样会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如果发现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也会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总之,死刑复核程序是一个严谨且全面的审查过程,其目的就是为了确保每一个死刑判决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