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强拆如何定罪量刑?


非法强拆指的是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强行拆除他人房屋的行为。在法律实践中,根据不同的情形,非法强拆可能涉及多个罪名。 首先是故意毁坏财物罪。如果拆迁方故意破坏被拆迁人的房屋及其他财物,造成的损失达到一定数额,就可能构成此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数额较大”,一般是指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 其次,如果在非法强拆过程中,拆迁方使用暴力手段限制被拆迁人的人身自由,就可能触犯非法拘禁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再者,若拆迁方在强拆时对被拆迁人实施暴力,造成其身体伤害,达到轻伤以上程度,就构成故意伤害罪。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另外,如果拆迁方为了达到强拆目的,采用威胁、要挟等手段,迫使被拆迁人交出房屋,还可能涉及敲诈勒索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