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物该如何处置?
我正打算和另一半离婚,最近发现对方偷偷转移了不少夫妻共同财产,还把一些值钱的东西变卖了。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受损,想知道在法律上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我能采取什么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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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财物是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积累的财产。当面临离婚时,本应遵循公平原则进行分割。然而,现实中存在一方为了获取更多财产,采取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物的行为。这是严重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当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物的行为时,首先要冷静收集相关证据。例如,收集银行账户的资金流动明细,查看是否有异常的大额转账;留意家中财物的情况,如有贵重物品突然不见,可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原始状态;对于车辆等重要财产,关注其产权变更登记情况。 在收集到证据后,如果还未进入离婚诉讼程序,可以先与对方进行沟通,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应及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在诉讼过程中提交收集到的证据,请求法院对对方的行为进行认定,并按照法律规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 如果是在离婚后才发现对方有上述行为,同样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提起,否则可能会面临超过诉讼时效的风险。 总之,法律为遭受此类侵害的一方提供了有力的保护措施,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是每一个当事人应有的权利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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