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导致的误工费怎么处理?


在故意伤害案件中,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伤害而无法正常工作,导致收入减少的这部分损失。根据法律规定,这部分损失是可以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其中就明确包含了误工费。 误工费的计算需要考虑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误工时间一般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对于收入状况的确定,分两种情况。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也就是说,实际少赚了多少钱,侵权人就需要赔偿多少。比如,受害人每月固定工资是5000元,因为受伤休息了一个月,那么这一个月少拿的5000元工资就是误工费。 如果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比如,受害人从事的是餐饮服务行业,当地餐饮服务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是每月4000元,误工两个月,那么误工费就是8000元。 处理误工费赔偿的流程一般是这样的。首先,受害人要及时就医,并让医疗机构开具相关的诊断证明和休假证明,以确定误工时间。然后,收集自己的收入证明,如工资条、银行流水等。接着,与侵权人进行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在诉讼过程中,受害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误工损失,法院会根据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决侵权人赔偿的具体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