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工伤认定该如何处理?


当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不服工伤认定时,法律提供了相应的解决途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确工伤认定的概念。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简单来说,就是确定您受的伤到底算不算工伤。 如果不服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所以,主要有两种处理方式。 第一种方式是申请行政复议。您需要在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上一级行政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在申请行政复议时,要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能够证明您的受伤情况应该被认定为工伤的证据,像医院的诊断证明、事故现场的证人证言等。行政复议机关会对工伤认定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查看其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适用的法律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等。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机关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如果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第二种方式是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您选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不过,这里要注意,如果您已经申请了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行政诉讼中,法院会对工伤认定行为进行全面审查,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总之,当您不服工伤认定时,要及时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来进行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