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被告该如何进行抗辩?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被告可以从多个方面进行抗辩,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诉讼时效抗辩。诉讼时效指的是,如果债权人在一定时间内没有向债务人主张权利,那么之后再去法院起诉,债务人就可以提出时效已过的抗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出借人在借款到期后三年内没有通过合法方式向您催要借款,您就可以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不过,如果在这期间出借人有向您主张过权利,比如通过书面、口头等方式催款,诉讼时效就会重新计算。 其次是借款未实际交付抗辩。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这意味着只有当出借人把钱实际交给借款人时,合同才生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所以,如果出借人没有实际把钱给您,您可以提出该抗辩。 再者是利息约定过高抗辩。法律对民间借贷的利息有明确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如果出借人主张的利息过高,超过了这个标准,您可以提出利息过高的抗辩,要求按照合法的利率计算利息。 最后是债务已经清偿抗辩。如果您已经偿还了借款,您可以提供还款的证据,比如转账记录、收条等,证明债务已经消灭。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债务已经履行的,债权债务终止。所以,只要您能证明已经还钱,就可以对抗出借人的还款请求。 总之,民间借贷被告在面对诉讼时,要根据具体情况,积极寻找对自己有利的抗辩理由,并准备好相应的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