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的知情权侵权该如何界定?


消费者的知情权,指的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利知悉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这就好比我们去买水果,有权知道水果的产地、是否新鲜、有没有农药残留等信息。 要界定消费者的知情权是否被侵权,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判断。首先,从商家的义务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也就是说,商家有义务主动或者应消费者要求,提供上述这些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 其次,看商家是否存在隐瞒、虚假告知等行为。如果商家故意隐瞒商品的重要信息,比如售卖食品时不告知过期情况,或者对商品的性能、质量等进行虚假宣传,让消费者产生误解,这就很可能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例如,商家宣传某款护肤品有美白祛斑的功效,但实际上并没有经过相关认证,也没有这样的效果,这就是虚假告知。 再者,从消费者的受损情况来看。消费者因为商家没有提供真实信息而做出了错误的消费决策,并且遭受了一定的损失,无论是经济上的损失,还是健康、精神等方面的损害,都可以作为判断知情权侵权的一个因素。比如,消费者因为相信了商家的虚假宣传而购买了高价但无效的保健品,花费了金钱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效果。 最后,如果发生消费者认为自己知情权被侵犯的情况,消费者可以通过与商家协商、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或者通过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关键是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购买凭证、宣传资料、聊天记录等,来证明商家没有如实告知信息以及自己因此受到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