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诈骗如何定性?


刑事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要对刑事诈骗进行定性,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量。首先是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意味着行为人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归还骗取的财物,而是想将其据为己有。例如,编造根本不存在的项目来骗取他人钱财,就很可能体现了这种非法占有的故意。 其次是客观行为,表现为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虚构事实就是编造不存在的事情来欺骗被害人,像谎称自己是某大公司高管,有内部投资渠道等。隐瞒真相则是故意不告诉被害人某些重要事实,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比如在卖二手车时,隐瞒车辆发生过重大事故的事实。 另外,还需要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对于你遇到的情况,需要综合判断对方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以及是否使用了欺骗手段等因素,才能确定是否构成刑事诈骗。如果认为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建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和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