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共同财产是如何界定的?

我刚结婚不久,和伴侣在财产方面有点迷糊。我们各自有工资收入,还一起买了辆车,不知道这些算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夫妻共同财产是怎么界定的,具体包括哪些方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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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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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在婚姻生活中至关重要,它不仅涉及到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还可能在离婚、继承等情况下产生重要影响。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这里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就是从夫妻双方结婚登记开始,到婚姻关系终止(比如离婚或者一方死亡)这段时间。在这个时间段内,夫妻双方所得的财产,一般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这就是说,夫妻双方在工作中获得的收入,不管是按月发的工资,还是奖金、兼职劳务所得的报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一方是公司职员,每月拿到的工资;另一方是自由职业者,通过提供劳务获得的报酬,这些都要算入夫妻共同财产。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夫妻双方一起或者一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像开个小店、办个工厂,或者进行投资,比如买股票、基金等获得的收益,也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夫妻共同经营一家餐馆,赚的钱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用家庭资金买股票赚了钱,同样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如果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拥有知识产权,像著作权、专利权等,因为这些知识产权获得的经济收益,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比如一方写了一本书,获得的稿费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在婚姻期间,夫妻一方继承了别人的财产或者接受了别人赠送的财产,一般情况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不过,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所有,那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比如一方的父母在遗嘱中写明某套房子只留给自己的子女,那这套房子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还有一些财产虽然也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但根据法律规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比如一方在结婚前就买好的房子、车子等,这些都属于个人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像一方因为交通事故获得的赔偿款,是对其身体伤害的补偿,只属于这一方所有。(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前面已经举例说明过。(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比如男士专用的剃须刀、女士专用的化妆品等,这些是仅供一方使用的,属于个人财产。(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具体情况要根据法律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在实践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可能会比较复杂,尤其是一些财产的性质不太容易区分。比如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后共同还贷,这种情况下房子的归属和增值部分的处理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所以,如果在夫妻财产方面遇到问题,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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