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样界定夫妻共同财产?

我刚结婚不久,最近和伴侣商量着一起买套房子,但是不太清楚之后这套房子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想了解一下,除了房子,生活中还有哪些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不是,该怎么去界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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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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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界定夫妻共同财产,对于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首先,我们要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概念。它指的是从夫妻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到婚姻关系终止(如离婚、一方死亡等)之日止的这段时间。在这个时间段内获得的财产,一般就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是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比如夫妻双方工作获得的薪水、加班费、提成等,都属于这一类。二是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像夫妻共同经营一家店铺所获得的利润,或者共同投资股票、基金等获得的收益,都算夫妻共同财产。三是知识产权的收益。例如夫妻一方创作的作品获得的稿费、专利获得的许可费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四是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没有明确只归一方所有,那么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了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比如在结婚前购买的房子、车子等;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因为这是对一方身体伤害的补偿,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像男士专用的剃须刀、女士专用的化妆品等;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实际生活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可能会比较复杂。比如,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那么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就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再比如,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也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的归属有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所以,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约定的方式,明确财产的归属,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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