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界定?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是许多夫妻在婚姻生活中关心的重要问题。简单来说,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双方对这些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都属于此类。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在工作中获得的各种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丈夫在一家公司工作获得的工资,妻子从事兼职工作得到的劳务报酬,都要算在共同财产范围内。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共同经营一家店铺,或者进行股票、基金等投资所获得的收益,都归夫妻共同所有。比如夫妻一起开了一家小餐馆,经营所得的利润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用家庭资金购买股票获得的收益,同样也是共同财产。 知识产权的收益同样如此。当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因为自己的发明创造、文学作品等知识产权获得了经济利益,这些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妻子是一位作家,她在婚姻期间出版书籍获得的版税收入,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或者接受的赠与,如果没有明确只归一方所有,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丈夫的父母去世后,他继承的房产,如果没有遗嘱明确该房产只归丈夫一人,那么这个房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是一个兜底条款,以应对一些法律没有明确列举但实际上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也规定了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就是在结婚前个人所拥有的财产,比如结婚前购买的房子、车子等,这些都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这是对个人身体伤害的补偿,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所以只归一方所有。比如,丈夫在工作中受伤获得的工伤赔偿款,就属于他的个人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这体现了遗嘱人或者赠与人的意愿,尊重他们对财产的处分权。比如,父母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一套房子只赠与自己的儿子,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像女士专用的化妆品、男士专用的剃须刀等,这些具有特定个人属性的生活用品属于个人财产。 在界定夫妻共同财产时,要以法律规定为依据,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同时,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或者婚后财产协议,对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这样可以避免在婚姻生活中或者离婚时出现财产纠纷,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