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传播淫秽物品该如何认定?

我朋友说他之前转发过一些视频,后来才知道那些可能是淫秽物品。我有点担心自己有时候看到一些内容也会随手分享,想了解一下,传播淫秽物品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什么样的行为算传播,什么样的物品算淫秽物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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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淫秽物品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传播淫秽物品的认定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和标准。下面从几个关键方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要明确什么是淫秽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这里要注意,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简单来说,如果一个物品主要是以展示性行为、宣扬色情为目的,并且容易使人产生性欲方面的联想,就可能被认定为淫秽物品。 其次,关于传播行为的认定。传播是指通过播放、出借、运输、携带、展览、发表、邮寄等方式致使淫秽物品流传的行为。这意味着,无论是将淫秽物品分享给他人,还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传播,只要使淫秽物品从一个人转移到另一个人或者扩大了其影响范围,都可能构成传播行为。例如,在微信群里发送淫秽视频,或者将淫秽书籍借给他人等行为,都属于传播行为。 另外,在认定传播淫秽物品时,还需要考虑传播的情节和后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传播淫秽物品达到一定数量或者造成一定后果的,才会构成犯罪。比如,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等情形,就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传播行为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的,也可能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总之,传播淫秽物品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物品的性质、传播的行为方式以及情节后果等因素。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远离淫秽物品,不进行传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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