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人事仲裁与劳动仲裁如何界定?

我最近遇到了和单位的纠纷,有人说可以申请人事仲裁,有人说要申请劳动仲裁,我都搞糊涂了。我不太清楚这两者到底有啥区别,也不知道我的情况该适用哪种仲裁。想了解下人事仲裁和劳动仲裁是怎样界定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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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仲裁界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人事仲裁和劳动仲裁是解决不同类型人事、劳动纠纷的重要途径,它们在适用范围、受案范围和仲裁委员会的组成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是适用范围。人事仲裁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人事关系的建立、变更、解除等发生的争议,以及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应当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而劳动仲裁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这里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这一界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和《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二条。 其次是受案范围。人事仲裁的受案范围主要包括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则更为广泛,包括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等。 再者是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代表、聘任(用)单位代表、工会组织代表、受聘人员代表以及人事、法律专家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 最后是仲裁的时效。人事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同样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了解人事仲裁和劳动仲裁的界定,能够帮助当事人在遇到纠纷时,准确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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