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伪造货币的行为如何认定和处理?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什么是盗窃伪造货币的行为。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而伪造货币是指仿照真币的图案、形状、色彩等特征,制造假币冒充真币的行为。当一个人实施了盗窃伪造货币的行为时,其性质和法律后果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在刑法理论中,对于盗窃伪造货币的行为认定,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明知所盗窃的是伪造货币。如果行为人明知是伪造货币而进行盗窃,由于伪造的货币本身不具有真实货币的价值属性,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这种盗窃行为并没有侵犯到真正的财产所有权。不过,其行为可能涉嫌其他犯罪,比如可能涉嫌持有、使用假币罪(如果后续有持有或使用这些假币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行为人不知道所盗窃的是伪造货币,主观上以为是真货币而进行盗窃,那么这种情况下,行为人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但由于客观上盗窃的是伪造货币,属于对象不能犯的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总之,盗窃伪造货币的行为在法律上的认定和处理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表现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等多方面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