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要怎么拖?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但我现在还不想离,想拖着。可我不知道在法律程序上有什么办法能拖一拖,我不太懂法律,也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所以想问问大家协议离婚怎么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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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协议离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一方想要拖协议离婚的进程,首先可以在离婚冷静期内,明确表示自己不愿意离婚,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只要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提出撤回,离婚程序就会暂时停止。 另外,即便冷静期顺利度过,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如果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也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想要拖延的一方可以在这个三十天内故意不配合去领离婚证,这样协议离婚的流程就无法完成。不过,这只是拖延协议离婚,若另一方坚决要离婚,后续可能会选择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届时就需要根据诉讼离婚的法律规定来应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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