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应当知道被侵权?


在法律领域,“应当知道被侵权”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它涉及到诉讼时效的起算等关键问题。简单来说,“应当知道被侵权”指的是根据一般人的认知能力和当时的具体情况,一个人有合理的理由和条件知晓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这就强调了“应当知道”在诉讼时效计算中的重要性。 认定“应当知道被侵权”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首先是客观事实和环境。比如,侵权行为以一种公开、明显的方式发生,一般人处于相同的情境下都能察觉到。例如,你的作品在网络上被他人未经授权大量转载,且在多个平台广泛传播,这种公开的侵权行为很容易被发现,那么就可以认定你应当知道被侵权。 其次是个人的认知能力和专业知识。如果一个人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或经验,那么对于一些与该专业领域相关的侵权行为,其认知标准会相对较高。比如,一名资深的专利律师,对于专利侵权的判断能力会比普通人更强,在类似的侵权场景下,就更有可能被认定为应当知道被侵权。 再者是信息获取的可能性。如果你有获取侵权信息的途径,且没有合理理由不去获取,那么也可能被认定为应当知道。例如,你订阅了行业相关的资讯,而侵权信息在这些资讯中有所报道,那么就不能以自己没看到为由,声称不知道被侵权。 此外,时间因素也很重要。如果侵权行为持续了较长时间,在这段时间内你有足够的机会去发现侵权,那么也会倾向于认定你应当知道。 在实际的法律实践中,认定“应当知道被侵权”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各种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如果你认为自己可能被侵权,但不确定是否应当知道,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