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使用权资产每月折旧金额是如何确定的?

我公司新租赁了一批设备作为使用权资产,但是不知道该怎么计算每月折旧金额。我想了解下确定使用权资产每月折旧金额有哪些方法,依据是什么,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希望懂行的朋友帮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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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使用权资产折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会计处理上,需要对使用权资产进行折旧,以反映其在使用过程中的价值损耗。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修订)对使用权资产的折旧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该准则,承租人应当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关于折旧金额的计算,通常采用直线法。直线法是一种较为简单且常用的折旧计算方法,它假设使用权资产在其使用期限内均匀地发生价值损耗。具体计算公式为:每月折旧金额 =(使用权资产原值 - 预计净残值)÷ 预计使用月数。 使用权资产原值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确认的使用权资产的入账价值,一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以及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等。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使用权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预计使用月数则是根据租赁期和使用权资产的预计使用情况来确定的。 不过,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使用权资产的消耗方式与直线法不同,承租人也可以采用其他更能反映使用权资产消耗方式的折旧方法,如工作量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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