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逸事故如何认定责任?
我之前开车的时候和别人发生了点小碰撞,当时心里一慌就直接开车走了。现在对方报警说我肇事逃逸,我也知道自己当时的做法不对。我想了解下,像这种逃逸事故的责任是怎么认定的呢?我会承担全部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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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逃逸事故责任的认定是一个较为复杂但有明确法律规定的过程。首先,我们要明白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出事后为了不承担责任而跑掉。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如果一方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只要有逃逸行为,逃逸者大概率会被认定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比如虽然一方逃逸了,但能证明另一方存在闯红灯、酒驾等明显违法行为,那么逃逸方的责任可能会适当减轻。但这种减轻责任的情况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支撑。 此外,交通管理部门在认定责任时,会根据现场勘查、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等多方面的证据来综合判断。所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正确的做法是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积极救助伤者,并配合交警部门的调查处理,而不是选择逃逸,否则可能会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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