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罚金如何认定?

我家里有人因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抓了,现在面临罚金的判定。我们不太清楚这个罚金是怎么定的,是根据销售金额来算,还是有其他的计算方式呢?很担心会被判定高额的罚金,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的罚金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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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品犯罪罚金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指的是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犯罪行为。 关于罚金的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明确指出,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般应当依法判处生产、销售金额二倍以上的罚金。 这意味着,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罚金判定,通常会以生产、销售金额为基础,至少判处二倍以上的罚金。不过,如果没有销售金额或者销售金额难以认定时,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来合理确定罚金数额,以确保罚当其罪,起到惩罚和威慑犯罪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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