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金额达50万会怎么处罚?
我想了解下,如果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金额达到了50万,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会面临怎样的处罚?是只罚款还是会判刑,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我就是单纯对这个法律规定不太清楚,想弄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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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金额达50万的处罚情况如下: 首先,《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一般情形下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但如果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金额达到50万,这种情况属于“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也就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这里“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以及“特别严重情节”还有更细致的认定标准。比如造成轻伤以上伤害、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造成十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等情况属于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而像致人死亡或者重度残疾、造成3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等属于特别严重情节。 相关概念: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指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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