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房产归属该如何认定?

我和伴侣正在考虑离婚,我们名下有一套房产,是婚后一起买的,但首付是他父母出的,贷款我们一起还。现在对于这套房子的归属问题我们有分歧,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该如何认定房产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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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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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房产归属的认定是一个复杂且关键的问题,它涉及到夫妻双方的重大利益。下面将从不同的情况来为您详细讲解。 首先是婚前买房的情况。如果是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产并付清全部房款,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例如,男方在结婚前自己出钱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只有他自己的名字,离婚时这套房子就完全属于男方。如果是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比如,女方婚前贷款买了房,婚后和男方一起还贷,离婚时房子可能归女方,但女方要给男方相应的补偿。 其次是婚后买房的情形。若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不论房屋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应平均分割。比如,夫妻婚后一起赚钱买了套房子,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离婚时两人都有份。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男方父母在他们婚后出钱买了套房,房产证只写了男方的名字,那这套房子就属于男方个人财产。若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总之,离婚时房产归属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购房时间、出资情况、产权登记等多方面因素。遇到具体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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