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遭遇强拆迁该怎么办?

我家这边最近在搞拆迁,但是拆迁方和我还没谈好补偿的事情呢,今天突然就来人要强拆。我完全不知所措,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采取什么办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有哪些合法途径可以走,需要注意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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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遭遇强拆迁,不要慌乱,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要保存好证据。强拆往往不是毫无预兆的,当察觉到有强拆可能性时,就要及时对屋内物品进行拍照录像,并制作财产清单,将这些资料妥善整理保存。这些证据在后续维权中非常关键。 其次,一定要报警。面对暴力强拆,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电话。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前,可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要是报警后警方不履行职责,依据《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可拨打110或本地公安督察电话,要求进行执法督察;也可以依据《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向市级公安机关申请公开执法信息。 再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启动复议程序及提起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权。若选择行政复议,政府下达《责令强制拆迁决定书》后,不服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要注意申请行政复议的法定期限是60天,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天之内要申请,超期就无效了,除非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不知情。若选择行政诉讼,也就是“打官司”,不服决定的可以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需要注意的是,行政复议和诉讼不能同时进行,可以先复议后诉讼,也可以直接诉讼 。 另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如果强拆行为违反了这些规定,就是违法的。房屋被强拆后,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赔偿方式主要是给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按照直接损失计算,直接损失不但包含标的物价值的损失,还包含附着在该标的物上的其他价值的损失。 相关概念: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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