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内房子归属权是怎样确定的?
我结婚后和另一半买了房子,现在有点担心房子的归属问题。想知道在婚姻内,这房子到底归谁呀?是夫妻双方共同拥有,还是有其他的判定方式呢?我不太懂法律,希望能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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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房子的归属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首先,我们要明白几个关键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获得的财产;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是指在结婚前就已经属于一方所有,或者是通过特定方式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房子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那么一般情况下,该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双方婚后一起贷款买房,共同偿还房贷,这种情况下,房子就是夫妻共同拥有的。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也规定了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范围,其中包括:(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果房子是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购买,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子通常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即便在婚后可能有共同偿还贷款的情况,房子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婚前购买的一方,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合理补偿。另外,如果是在婚姻期间,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并且明确表示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该房子也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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